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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执行农民工工资 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作者:魏军  发布时间:2022-01-30 17:02:24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3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甘某某手捧“恪尽职守好法官 清正廉明为群众”的锦旗,代表梁某某、尤某某等人,向颍州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晨晖及时执行回拖欠的工资表示衷心感谢。

颍州区法院在执行甘某某与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人王某某始终未履行义务,并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经查控亦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刘晨晖经查询发现王某某为五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被执行人,予以合并执行。鉴于王某某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决定对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申请公安机关协助临控,并联系各申请人配合法院共同查找王某某的行踪。

2022年1月29日凌晨,申请人甘某某打来电话,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其安徽省霍邱县某镇家中。刘晨晖收到信息后,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协助控制并于当天早上8点带领法警出发到达霍邱县。见到王某某后,询问是否能履行义务,其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将其带回颍州区法院。经过几个小时与申请人沟通协商,王某某以别人没付工程款自己没钱偿还为由不愿意支付,始终未能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要求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考虑到春节将至,即使将王某某司法拘留,工人们节前也拿不到拖欠的工资了,为了几名农民工能拿到钱尽快回家过年,执行法官刘晨晖多次做王某某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规定、讲解国家当前清偿农民工工资有关要求,告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过不断的耐心劝导、释法说理,被执行人王某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产生的不良后果及仍不履行将在拘留所里度过春节的现实状况,思想发生转变,愿意偿还欠款,并与家人联系筹措资金,多名亲属帮其履行了五个案件的全部标的68521元,甘某某、梁某某、尤某某等人终于拿到了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是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一直以来,颍州区法院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三优先”原则,定期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积极利用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快速推进该类案件执行,充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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