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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腾空拍卖房产,法院依法强制搬迁
作者:许晓菲  发布时间:2019-10-14 17:30:29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张某拒不配合 被强制带离

         执行法官劝说被执行人家属主动搬迁

强制打开门锁   

搬运室内家具

2019年10月11日,颍州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位于界首市一处被拍卖的房产进行了强制搬迁。

2009年3月20日,朱某因做生意向徐某借款500000元,限期2个月,约定本息半年内结清,并出具借条一份,张某作为担保人为其中的400000提供担保并在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徐某多次向朱某、张某催要借款未果诉至颍州区法院。经审理,判决朱某偿还徐某借款本息,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朱某、张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朱某、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但两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朱某、张某名下的房产,徐某位于颍州区文峰办事处的房产被抵付,张某位于界首市东城办事处的房产依法被进行司法拍卖。法院多次张贴公告通知被执行人张某和租住在该房屋内的人员迁出房屋,腾空房屋以便处置,但被执行人视若无睹,照常在房屋内居住生活,并将部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被执行人张某位于界首市东城办事处的房产经评估、拍卖程序,于2019年7月底顺利成交。颍州法院依法向张某下达了强制搬迁公告,被执行人张某随即向法院提供了保证书,保证与买受人达成有关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将配合法院搬出居住房屋。张某在约定期限内仍未与买受人达成协议,且迟迟不肯主动搬出被拍卖房屋。为了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颍州区法院决定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搬迁。

上午9时许,颍州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晨辉带领执行干警驱车赶往界首市,在界首市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下,来到了执行现场,首先征求了张某及其家人的意见,询问其是否愿意自行搬走,张某及其家人表示坚决不搬走。执行干警耐心地解释涉案房屋已被司法拍卖过户,房屋目前已属于买受人,必须尽快腾空交付。被执行人张某及其家属抵触情绪激烈,并一再进行阻挠执行。经反复劝说无果后,执行干警将张某及其家属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后联系开锁公司,打开门锁进入室内,有条不紊地对房屋内物品进行一一清点、录像,并组织搬家公司有序将物品打包送至指定地点。强制搬迁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租赁户进行劝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告知该处房产已被司法拍卖,希望他们尽快搬离,否则将予以强制搬离。经过反复劝说,租赁户们也相继自行搬离。

强制搬迁一直持续到晚上6点多结束,该处房产被腾空,顺利交付给买受人,整个执行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规范有序。此次强制搬迁行动,再次彰显了颍州区法院执行攻坚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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