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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旅游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03-04 10:46:20 打印 字号: | |

    “人间三月芳菲始,踏青赏花正当时”,在此春暖花开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公众文明旅游素质,强化文明出游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出游环境,更好地欣赏缤纷宜人的春光美景,我们向全院干警及广大出游的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爱护公共环境。要注重自身形象。在户外踏青,不践踏草坪,不采摘花朵,不随地吐痰,不乱吐乱扔;

  二、遵守公共秩序。不并行挡道,不高声喧哗,不讲粗话、脏话,照顾妇女、儿童和老人,自觉排队;

  三、遵守公共规则。不违反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火车等交通规定;

  四、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五、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六、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和各地风俗习惯,尊重少数民族。

  希望大家在出游的同时,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文明旅游,你我同行,从现在做起,让天更蓝、水更绿、地更净,让文明旅游之花遍地绽放!

 

            颍州区人民法院宣


 

 
责任编辑: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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