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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交纳指南
  发布时间:2013-09-10 16:42:24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需要依法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为便于您计算诉讼费用,现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交纳方法等介绍如下:


【诉讼费用的交纳标准】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一般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受理费:


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也就是说,您请求的财产数额越高,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也就越高。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速算方法如下:


财 产 案 件


标的金额 计算方法


1万以下             50元/件


1万-10万          争议金额×2.5%-200元


10万-20万         争议金额×2%+300元


20万-50万         争议金额×1.5%+1300元


50万-100万        争议金额×1%+3800元


100万-200万       争议金额×0.9%+4800元


200万-500万       争议金额×0.8%+6800元


500万-1000万      争议金额×0.7%+11800元


1000万-2000万     争议金额×0.6%+21800元


2000万以上        争议金额×0.5%+41800元


例如:您打的是债务官司,张三向您借了15万元,您告他还钱,您需要预交的诉讼费是:


150000元×0.02+300元=3300元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收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


1、离婚案件:


离婚 一般情况 2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 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案件一般情况 3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按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80元。


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类型              收费标准


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           800元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 0元。


6、行政案件


其他行政案件 50元


7、管辖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1、申请执行:执行申请费无需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50元至500元


1万以下   50元/件


1万一50万 执行金额×1.5%-100元


50万一500万     执行金额×1%+2400元


500万一1000万   执行金额×0.5%+27400元


1000万以上      执行金额×0.1%+67400元


2、财产保全: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 30元/件


1000元-10万元 保全金额×1%+20元


10万-89.6万   保全金额×0.5%+520元


89.6万以上     5000元


申请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示催告 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400元


 申请破产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不需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民事特别程序案件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案件


>>行政赔偿案件


>>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案件


 

 
责任编辑:黄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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