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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民事
哪些债权请求权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发布时间:2013-09-10 16:26:27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8〕11号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责任编辑:黄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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